各镇人民政府、各街道办事处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 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,至3月10日结束,为期40天。为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,努力建设和谐社会,满足群众出行需求,实现“平安春运、和谐春运、畅通春运”目标,促进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重视春运工作 春运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,必须高度重视春运工作。各地、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,按照“和谐有序、安全为先、科学组织、优质便捷”的春运指导原则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扎实开展春运期间疏运、安全、服务等各项工作。据预测,2010年春运期间全市公路旅客发送量约172万人次,增幅为3.4%,客运周转量约为9900万人公里,增幅为4.7%;市区公交客运量预计为320万人次;水路运输0.5万人次。今年春运总体将呈现“节前客运繁重,客流高峰突出,节后相对平稳”的特点,交通运输和管理的任务非常繁重。 为加强领导,统一指导和协调春运工作,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、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201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(名单见附件),各地、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,负责本辖区、本部门的春运工作,制订相应方案,加强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,尤其要确保铁路临时售票点和代售点的秩序维护、安全保卫工作,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、物资、经费等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。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,加强联系沟通,共同做好春运工作。春运期间,各地、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落实值班制度,保持通讯畅通。 二、强化安全监管,确保春运安全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。各地、各部门要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强化安全监管,明确安全责任,落实具体措施。春运前,公安、交通、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一次春运安全检查,重点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、安全规章制度、危险化学品装载运输等,发现问题,及时整改,消除各种安全隐患。春运中,要加强对运输工具和设施的监测检查,确保车、船等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,督促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。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车船要收回有关牌证,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、安全无保障的车船参加春运。同时要加强道口、隧道、渡口的安全防范工作。 春运期间,人流、车流、物流高度集中,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复杂。公安、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,严禁“三超”。对容易诱发重大恶性事故的严重超载行为,公安、交通部门要继续联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,进行严厉打击和防范。对超过核定载客标准的客车除依法处罚外,要坚决实行卸客转运,所发生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,严禁只罚款、不分流。市长途汽车站要设立旅客留置室,落实待命车辆和驾驶人员,做好分流旅客转运工作。 节日期间,各车站、渡口要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爆和危险物品的查禁工作。完善各项安全检查制度,加大对危险品的查堵力度,严禁旅客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、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。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,切实加强源头管理,严格执行各项规定,加强监督检查,全力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。春运期间一旦发生运输安全事故,要严格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及时上报。同时,要立足“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诊断、早治疗”的原则,加强甲型H1N1流感的防范工作。 三、注重协作配合,维护春运秩序 各部门在切实履行自身管理职能的同时,要注重协作配合,共同维护春运期间社会和运输市场秩序。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对事故多发地段加强整治,优化交通组织,增设交通引导标志,确保城区和主要客运站进出道路畅通;公路部门要加强危险路段、施工路段以及公路设施标志检查,加强对国、省道等公路的巡查,确保道路、桥梁安全畅通;海事部门要开展春运水上交通安全整治,加大对超载船舶的整治力度,严禁非法改装船载客,严禁非客船搭客,严禁“三无”船舶营运;港航部门要强化航道通行状况检查,确保春运期间航道畅通,要会同当地政府加强对渡口的现场监管;气象部门要认真做好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,为春运提供准确的气象服务;供电部门要保障重点场站、售票点等部位的电力供应;运输管理部门对三级以上客运站要落实门检制度,四级站及社会停车场、临时站点由所在镇(街道)落实专人进行监督检查,同时加强对县乡道路、山区道路、渡口和道口的安全检查,确保道路等状况安全;城管等部门对设在城市道路、交通主要干道的摊贩和马路市场,采取措施加以整治,维护良好的春运秩序。 公安、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春运期间乘客安全和交通运行秩序管理。要开展联合整治执法活动,加强对重点线路、重点客运站的综合整治,查处非法营运车辆,打击票贩子和各种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。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督,严格执行春运运价政策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趁机乱涨价、乱收费,严禁在公路上乱设卡、乱罚款、乱收费。 四、有效组织调配,确保运输需求 春运期间,人员流动大,特别是春运高峰期,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运输组织,根据民工、学生、探亲、经商、旅游等客流特点,尽早落实足够运力,确保重点线路、旅游热线及渡口运力安排。进入客流高峰期要加强运力的有效调度,准备机动运力,视情抽调企事业单位的非营运车辆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。公路运输企业要发挥道路运输机动灵活的特点,加强区域合作,运力余缺互补,增大班次密度,及时运送旅客。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要保证正常营运和合理调配运力,加强与其他运输单位的联系,及时掌握旅客集散信息,重点做好各客运场站与城区交通的衔接疏运工作,方便旅客换乘。劳动保障和暂口管理部门要做好民工客流的监控工作,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,组织引导民工有序流动;各企业要安排好留用民工的生活;各镇、街道要掌握本地外来民工情况,对民工集中的企业,要积极引导有序出行,落实返乡计划,创造有利条件,鼓励在本地过春节。 春运期间,要高度重视“保民生、保运行”工作,组织好煤电油气等能源物资、节日应市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,要统筹安排好重要工业原材料、外贸物资运输,保障城乡正常生活秩序和生产运行。 五、完善应急预案,应对突发事件 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,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,确保春运顺利完成,各地、各部门要针对实际制定并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,准备必要的抗灾物资和抢险设备。组织开展防灾害性气候的春运演练,提高防灾、防突发事件的意识,增强应对能力。一旦发生突发事件,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、规模和影响程度,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,做到反应快速、应对准确、处置果断,合理、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,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。 入冬以来,冷空气影响频繁,春运出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性极大。气象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,做好发布工作,便于运输部门采取应对措施。 六、加强宣传引导,提高服务质量 春运期间,各部门和运输企业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、运力状况和班次变动等信息,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。各级工会、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留慈民工关爱工作。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,利用电视、广播、报纸、互联网等媒体,宣传春运政策和措施,发布春运进展动态,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。 按照“以人为本、和谐有序”的服务理念,各部门、各运输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提高春运服务质量。要结合本单位实际,深入开展优质服务、安全运输的劳动竞赛活动,全面提高服务质量。客运场站要采取各种方便旅客购票措施,对重点、大批量团体旅客要组织送票上门,有条件的车站要开展电话订票、网络订票等业务,方便旅客购票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,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,发生车船延误时,要妥善处理各类纠纷,并为旅客提供必要的服务。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,接受旅客和媒体的批评监督。对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,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,切实保障广大旅客、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。 各镇(街道)、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春运办反馈相关信息。各有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,确保春运统计的准确性、及时性,并按时上报有关资料。春运结束后,要及时进行总结,表彰先进,并将总结材料于春运结束后3天内上报市春运办。
附件:市201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
二○一○年一月二十六日
附件 市201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
组 长:戚兴初 副组长:张 文(市府办) 许裕龙(市交通局) 金志华(市公安局) 成 员:王 迪(市委宣传部) 胡学东(市发展改革局) 吴松达(市交通局) 胡志安(市劳动保障局) 范鹏华(市安全监管局) 励冠军(市暂口局) 许建明(市城管执法局) 戚俊彦(市工商分局) 柴伟源(市贸易粮食局) 郑捷敏(市民政局) 孙剑波(市教育局) 朱胜军(市卫生局) 应国浩(市旅游局) 蔡建峰(市农机局) 符国槐(市气象局) 沈小波(市总工会) 杜立东(市交警大队) 李 勇(市消防大队) 周登来(镇海海事处慈溪办事处)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许裕龙兼任办公室主任,吴松达、杜立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,办公地点在市交通局。联系电话:白天63025861(春节休假期间63015014),夜间63013343,传真63011195。
主题词:交通 春运△ 通知 抄送:市委各部门,市人大办、政协办,市人武部,市法院、 检察院,各人民团体、民主党派;开发区管委会。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26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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